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于2月3日起正常开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商标局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商标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建议优先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申请、续展申请、转让申请等24项商标申请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同时已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建议当事人优先选择网上方式办理文件提交、费用缴纳等业务。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http://sbj.cnipa.gov.cn/wssq/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申请的,已注册网上申请用户的,可选择“网上申请用户登录”,直接登录办理业务;未注册的,需先注册,再提交申请。
(二)网上缴费。已注册网上申请用户的,可选择“网上申请用户登录”,办理缴费业务。仅办理网上缴费业务,选择“简易用户登录”,先注册简易用户后再缴费。
二、可邮寄递交的纸质文件尽可能采取邮寄方式。商标异议、评审等业务可采用邮寄方式办理。邮寄时,一案使用一个信封邮寄,并在信封上注明业务类型,如异议、评审业务等。
收件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政编码:100055。
三、就近办理商标申请时请关注地方窗口服务通知。建议尽可能减少到各地窗口办理业务,确需前往地方商标受理窗口、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办理业务的当事人,请按照当地相关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工作通知办理。
商标局
2020年2月5日
相关信息:
1.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可办理的商标申请业务清单
1 | 《商标注册申请》 |
2 |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
3 | 《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 |
4 |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
5 | 《撤回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
6 |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 |
7 | 《撤回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 |
8 | 《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 |
9 | 《撤回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 |
10 |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 |
11 | 《撤回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 |
12 | 《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
13 | 《撤回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
14 |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
15 | 《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 |
16 | 《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 |
17 | 《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
18 | 《商标注销申请》 |
19 | 《撤回商标注销申请》 |
20 |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
21 |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
22 | 《马德里国际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 |
23 | 《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 |
24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
2.商标业务咨询电话:010-6321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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