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到这项立法,但是不能侵犯他人隐私。
不算。著作权作为“权利”,原本就是可以用来交易的。软件著作权同样如此。但著作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权利特性,因此在软件著作权交易中,只能涉及到财产权的交易,而人身权的交易是不允许的。所以如果想通过购买软件著作权作为个人的研究成果,是不被允许的。
不算学术造假。软件著作权原本就是可以用来交易的,也只有通过自用或交易才能发挥其价值。所以买来的的软件著作权不能算作学术造假。但应当区分的是,软件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买”的只是财产权,人身权是不能交易的,,如署名权。如果买了软件著作权将署名权改成自,,就是造假。
不违法。
软著是我从事知识产权行业的第2年,接触到的。
怎么说呢。
软著真的很有意思。
因为软著的实际价值,无线接近于0。
它唯一的作用,就是骗国家资助。
如果你指望它维权,
那还不如指望母猪会上树。
现阶段,在法律条款没有大浮动改动的情况下。
软著在知识产权行业,就是一个鸡肋的存在。
除了忽悠一些什么都不懂的人,去申请软著。
基本上,稍微有点知识产权常识的人,都不会申请软著。
如果你了解软著的审查制度。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
我简单的说一下软著的审查制度。
审查很有意思,很有问题。
也是一句话概括,
逢提必过。
只要你提交软著,就一定能授权。
我这样形容一下,你就明白了。
你期中考试作弊,抄了旁边同学的,后来老师改卷子,发现你的答案和旁边同学的答案一样,然后,你被老师请过去喝茶了。
这是大家以为的正常的软著审查制度。
实际上,软著的审查,不是这个样子的。
实际情况是,期中考试,你从300万的软著中,抄了其中的一个,然后你的软著被10万个审查员中的其中的一个审查,但是这个审查员没有任何标准答案,不知道你的软著是否正常合理,是否存在抄袭,所以,他只能通过你的软著。
我简单的说,完全抄的,用全文替换一下软著名称,依然可以授权。
因为缺少对比库,审查员只能靠经验去审查,所以说,逢提必过。
软著权在知识产权里就是个笑话。上面曾经传出风声,过不了几年,国家就会完全取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了。
狗头保命,不敢多说。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的软著信息,可以看看这个:
详情请见链接:
0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www.zhihu.com/column/c_1421868856734789632www.zhihu.com/column/c_1421868856734789632www.zhihu.com/column/c_1421868856734789632www.zhihu.com/column/c_1421868856734789632www.zhihu.com/column/c_1421868856734789632www.zhihu.com/column/c_1421868856734789632www.zhihu.com/column/c_1421868856734789632查询软件著作权是指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数据库中进行档案或主题查询。
查询软件著作权可以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查询要求,并在缴费获取查询结果;二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
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首页,在“版权登记大厅”栏目下的右侧,进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在公告页面处录入“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其中任意一项进行查询,就可以查询到已登记并取得证书的软件情况。
算法是数学方法,在软件开发中,使用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实现的算法,其表达形式受到版权保护,可以进行登记。
软件著作权包含了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属性。人身权有署名权,发表权,财产权有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等。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当事人帮人安装收费软件并破解的行为构成了对著作权人的侵权,是违法行为。 但通常侵权行为需要由受害方进行要求赔偿,即软件开发商对侵权者进行索赔, 因为实践中比较难操作,所以很多不法侵害著作权的行为广泛存在,建议谨慎行之。 如果只是用于自己日常学习,不谋取非法利益,不认为是侵权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盈利很容易违法的。技术研究不算违法
是的,软件著作权是不保护名称的,可以重名,如果你非要保护的话,可以把名字注册成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