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纸件送达,依据商标法规定,自通知收到之日起算15日内;
关于电子送达,依商标局网上申报系统电子发文送达日期起算,期限为15=15=30天。 目前除了无效、无效复审、撤销、撤销复审、异议、异议复审等业务是纸质邮寄办理,其他都是电子申报电子送达。驳回复审一般也有电子送达。应该要注意的是,不管15日还是30日,都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一定要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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