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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保护有哪些保护范围?

一、线路保护有哪些保护范围?

答:(一)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二)电力电缆线路:架空、地下、水底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电缆井、盖板、人孔、标石、水线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三)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四)电力调度设施:电力调度场所、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权利范围: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输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如在互联网上传输软件供他人下载使用。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0、许可权。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

11、转让权。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

三、专利保护范围有哪些类型?

近现代世界各国专利制度的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界定模式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以过去的德国专利制度为代表的“中心限定”模式。即:只保护独权,不保护从权。

第二种类型是以英美专利制度为代表的“周边限定”模式。即:既保护独权,又保护从权。

第三种类型,称为“折衷解释”。通常称为“折衷解释”原则。它的专利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实质内容决定,而不是完全取决于权利要求的文字描述。

我国自从1985年建立专利制度开始,就一直采用“折衷解释”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四、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列明了下列不受法律保护的对象:   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二、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三、 时事新闻;   四、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点子或想法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有的人说:"这是我想出来的,我有版权。"到底这个想法或点子是否有版权?这一问题涉及的是:著作权法到底保护什么?是思想内容还是思想的表达形式?   在著作权领域,著作权法只保护思想和情感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和情感本身。这是各国普遍接受的基本理论。也就是说,作品所表达的思想、程序、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本身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存在于人们脑海之中的点子或想法,由于没有以某种形式表达出来,不能受著作权法保护;即使点子或想法已经通过某种形式如文字、图画等形式表达出来,但是由于其本身属于思想内容的范畴,同样不能享有著作权。当然,如果这个想法或点子在工业上或商业上有价值,可以通过专利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保护。例如:甲研究的药方对防治禽流感非常有效,那么,甲可以就此申请发明专利。获得专利后,他人未经甲同意不能使用该药方。如果甲不申请专利,也可以将药方作为商业秘密对待,采取保密措施防止药方外泄。 单纯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单纯的事实消息,是指只报道一件事情的发生的过程、时间、地点和人物,不表示报道人的观点的消息,传播单纯事实消息可采用报纸、刊物、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其手段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照片等。   根据上述单纯事实消息的性质,单纯事实消息应属于时事新闻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方式。”   《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传播人应注明出处。故“单纯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引用、转播等多种形式使用“单独事实消息”不算侵犯著作权,关于这方面的侵权民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通过大众播放媒介传播的单纯事 实消息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时事新闻。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 公有形象不受著作权保护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法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释义:规定关于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和著作权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履行的义务。   一、本条第一款规定法律禁止传播的作品不受保护。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广泛的,但是某些对象是排除在外的。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这种作品虽然具备了作品的一般形式和实质要件,但是因其表达的思想倾向,某些感情的表达方式对社会有危害性,不适于出版传播,故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符合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对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仅不给予著作权法保护,如果出版和传播了这类作品还要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主要有三类:   ①违背一般法律原则的作品。   ②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的作品。如许多国家的著作权法都不保护黄色的、淫秽的书刊、报纸、电影等。   ③故意妨碍公共秩序的作品。   二、本条第二款规定了著作权行使的一项原则。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不得滥用权利,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样规定可以推知一些著作权法没有规定的作者权利,如作品取回权(即作者在理由正当的前提下收回自己的作品的权利),只要作者行使这些权利不违反宪法和法律也不损害公共利益即可。

五、著作权保护对象有哪些?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

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著作权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智力成果不但要具备作品的一般条件,还须以合法性为前提。因违反了其他法律,被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虽为作品,但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该规定,既符合我国国情和立法原则,在国际著作权立法中也早有先例。我国宪法赋予公民进行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的权利和言论、出版等自由,但自由不是为所欲为,不受约束,自由只有被法律认可,才能成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权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才是自由。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从事创作活动,只有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其创作活动才是有效的民事行为,其创作成果才能作为合法的著作权客体受著作权法保护。

我国尚未颁布出版法,何种作品属于禁止出版、传播,可根据《关于处理违法的图书杂志的决定》、《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予以认定。大致有以下几类:

①反对人民民主政权、违反政府现行政策和法律、法令的;②煽动对民族和种族的歧视和压迫,破坏各民族团结的;③妨碍邦交、反对世界和平、宣传帝国主义侵略战争的;④泄露国家机密的;⑤宣扬盗窃、淫秽、凶杀、纵火及其他犯罪行为,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破坏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的;⑥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法令的。

对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仅不给予著作权保护,如果出版和传播这类作品,还要视情节轻重追究作者和出版者、传播者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七、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哪些作品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八、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2011〕17号),人民银行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范围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信息、个人账户信息、个人信用信息、个人金融交易信息、衍生信息、其他个人信息。

九、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利权:专利是指对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所授予的独占使用权,在专利权保护范围内,他人不得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该项技术解决方案。

2.商标权:商标是指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标记,商标权是指以独占的方式对商标进行使用的权利,该权利包括在商标使用范围内进行使用、转让、许可等。

3.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在创作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所创造的作品所拥有的权利,在著作权保护范围内,他人不得擅自复制、发行、展示、演出等。

4.专有技术秘密:专有技术秘密是指技术方案、方法、流程、公式、数据等具有保密性和使用价值的资讯,在保护范围内,他人不得盗用、泄露、转让等。

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用于制造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包括逻辑图、物理图、部分工艺设计等,在保护范围内,他人不得擅自复制、使用、销售等。

十、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要比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广泛得多。

1、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商标权保护的范围:

(1)普通商标权的保护及于类似之商标与类似之商品上。即不得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经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

(2)驰名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则扩及于所有的产品上均不得使用与该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即便该驰名商标未在中国注册,其保护范围也及于在类似的产品上不得使用类似的标志。

(3)注册商标也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厂商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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