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为:
1、犯罪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的后果,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的,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严重残疾的,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伪证是指在法庭诉讼中,当事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提供伪造、篡改、销毁证据的行为。我国《刑法》第 306 条对伪证罪进行了明确规定,构成伪证罪的要件主要包括: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于伪证罪定罪和量刑标准如下:
伪证案件的定罪:
被判定伪证罪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当事人故意提供伪证行为,并且该伪证行为对司法裁决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
伪证罪的刑罚:
伪证罪的刑罚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不超过3年或拘役,并可以处以罚金。情节严重的伪证罪,判处的刑罚可能会更重。
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伪证罪案例:
总之,伪证行为是严重破坏司法公正的行为,对于伪证罪,法院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定罪量刑,并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通过本文对伪证罪的定罪与量刑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贪污共犯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所有共犯均是贪污罪的适格主体,这类共犯存在主从犯之分,确属作用很小的,还有就是处于下级地位公职人员迫于上级的压力共同参与贪污,没分到或极少部分分到赃款的,可认定为从犯。
二是在共犯中有贪污罪的非适格主体,这类人员与适格主体勾结、伙同贪污的,依法以贪污共犯论。以贪污共犯论的不分主从犯。量刑问题就不用多说了,从犯可以比照主犯从轻处罚。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的管理秩序。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和《人民警察法》中都对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的行为进行了规定。
1、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违法所的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复制侵权光盘在五千张以上的,即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违法所得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复制侵权光盘在一千张以上的,即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情形,应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线犯罪指的是在网络上的犯罪行为,包括各类网络诈骗,网络上的敲诈勒索,传播或者出售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行为,这类行为一般由网民举报或者网警侦查发现并调查和抓捕。
在量刑上,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处罚。
下线犯罪指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实际操作的犯罪行为,包括各类刑事犯罪以及职务犯罪等一系列犯罪活动。其量刑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1、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3、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4、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5、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
会计违规可能会涉嫌犯哪些罪?
会计人员违规可能会犯罪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假破产罪,逃税罪。
会计违规犯罪怎么判刑?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参见《刑法修正案(六)》。
【妨害清算罪】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根据1999年《刑法修正案》增加:“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虚假破产罪】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增加“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该条的罪名为“虚假破产罪”。
【逃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修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①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者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要负刑事责任者,秦律确立以身高为标准。
②区分故意(端)与过失的原则。秦律重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秦律中故意称为“端”或“端为”,过失称“不端”。故意犯罪处刑从重,过失犯罪处刑从轻。
③ 盗窃按赃值定罪的原则。秦律中把赃值分为三等:一百一十钱、二百二十钱、六百六十钱。对于侵犯财产的盗窃罪,根据以上不同等级的赃值,分别定罪。一般赃值少的定罪轻,赃值多的定罪重。
④共同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秦律在处罚侵犯财产罪上,集团犯罪(五人以上)较个体犯罪和一般共同犯罪加重量刑。
⑤累犯加重的原则。本身已犯罪,再犯诬告罪,则应加重处罚,除去耐为隶臣原有刑罚外,还要判处城旦苦役六年。
⑥教唆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按秦律规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者加重处罚。
⑦自首减轻处罚的原则。秦律规定,凡携带所借公物外逃,主动自首者,不以盗窃论处,而以逃亡论处。若犯罪后能主动消除犯罪后果者,可减免处罚。
⑧诬告反坐原则。秦律规定,故意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者,即构成诬告罪,按被诬告人所受到的刑罚处罚。